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切實提高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術水平,預防和減少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質〔2008〕75號)和《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管理辦法》(京建法〔2021〕3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就加強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延期復核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已取得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核發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且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于資格證書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復核手續。
二、辦理所需材料
(一)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延期復核申請表;
(二)二級乙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報告;
(三)個人健康承諾;
(四)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詳見附件)。
三、辦理流程
延期復核工作實行全過程網上辦理,申請人無需現場提交紙質材料。申請人應登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門戶網站辦事大廳系統,進入人員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填寫延期復核申請,將延期復核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后提交聘用企業確認,聘用企業確認后提交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審批。
對申請延期復核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符合延期條件的,準予許可并核發電子證照;對不符合延期條件的,不予許可并在人員資格管理信息系統中說明理由。逾期未申請延期復核或延期復核結果不合格的,由考核發證機關注銷其資格證書。
四、延期復核結果不合格的情形
(一)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要求的(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0周歲);
(二)身體健康狀況不再適應相應特種作業崗位的;
(三)對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四)近2年內違章操作記錄達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未按規定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
(六)未按規定完成延期復核繼續教育學習或統一測試不合格的。
五、其他要求
(一)建筑施工企業、建筑起重機械租賃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依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制定年度培訓計劃,組織或者委托具備安全技術培訓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開展每年不少于24學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相關培訓資料存檔備查。委托機構進行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責任仍由本企業負責。未按規定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
2.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技能;
4.施工現場高處作業安全防護及墜落事故防范;
5.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及應急處置;
6.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及觸電急救;
7.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8.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二)為切實提高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術水平,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免費提供延期復核繼續教育學習課程。申請人應登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門戶網站,進入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公益培訓平臺,根據工作需要完成每年不少于8學時的繼續教育學習。同時持有多本資格證書的,繼續教育學時可重復計算。
申請人完成延期復核繼續教育學習并經統一測試合格的,其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將直接同步到人員資格管理信息系統中,方便其申請辦理延期復核手續。
(三)申請延期復核時,申請人聘用企業已發生變更的,應先辦理資格證書變更,再申請延期復核。
(四)延期復核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3年8月2日